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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業規定

本學程研究生修習必修與選修課程規定

  • 本學程最低畢業學分數為三十學分,除零學分「學術研究倫理」課程外,還包含專題討論二學分、畢業論文六學分、專業必修課六學分及選修課程二十二十六學分。
  • 應修習六學分語言文化課程經學程同意,可列入選修
  • 必修科目學分不得以外系或外校課程抵免。
  • 選修科目限修全英語課程,且須經指導教授同意。選修校外全英語課程,應以本校「校際選課辦法」規定辦理。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電機資訊學院應用人工智慧國際碩士學位學程必修科目表

中華民國11349日學程籌備委員會議訂定

中華民國11358日院課程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13522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課程委員會修正通過

科目類別 科目名稱 學分數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備註
上學期 下學期 上學期 下學期
校訂必修 學術研究倫理 0 - 0 - - 線上修習課程,請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選讀
校訂必修學分小計 0 - 0 - - -
學程專業必修 專題討論 2 1 1 - - -
畢業論文 6 - - 3 3 -
科技論文寫作 3 3 - - - -
人工智慧物聯網(AioT) 3 - 3 - - -
學程專業必修學分小計 8 14 1 4 1 4 3 3 -
必修總學分數 8 14 1 4 1 4 3 3 -
選修總學分數 22 16 -
學業最低學分數 30 -

 

備註事項

  • 必修科目學分不得以外系或外校課程抵免。

  • 選修科目限修全英語課程,且須經指導教授同意。

  • 本學程研究生(雙學位學生、僑生及陸生除外)應依學校規定修習至少六學分之語言文化課程,該學分得列入本學程專業應修總學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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